会员入会、退会指南
会员入会
一、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从事与公用事业行业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单位、经营单位。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1、填写入会申请书;
2、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常务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关心本会工作,积极支持参加有关活动。
会员退会
一、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常务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警告、暂停行使会员权利、除名。
二、会员退会必须书面通知本会并提交会员证。
三、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1.一年不交纳会费;
2.二年不参加本会活动;
3.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五、会员如对常务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常务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理事会审议后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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