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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4-07-12     作者:     分享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推动我市市政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市政公用工程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激励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市政行业优秀企业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在经济、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  “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获得“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称号的单位,可参加“辽宁省市政行业优秀企业评选。

第四条  申报企业应是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会员。凡在朝阳市注册、持有营业执照、市政行业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申报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经营,社会信誉良好

二、坚持改革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进节能减排,实施绿色施工。

三、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扎实,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较高,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现代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和科技创新处于全市市政行业先进水平。

四、企业近三年内在施工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事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企业近三年获得过市以上优质工程奖。

五、企业在近三年内获得过市及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项、或新技术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奖项。

六、企业重合同、守信用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到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第七条  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申报表》、《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申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第八条  协会根据企业申报材料,按照评选办法进行初审,拟定优秀企业候选名单,提交“评委会”评议审定。

第九条  经评委会评议,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名单通过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微信群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如有申诉者或有意见者,个人以实名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反映。

 

第四章  评选纪律

第十条  申报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秉公评审,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遵守纪律,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行为

  

第五章  奖励

第十二条  被评为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的单位,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在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微信群公示。

第十三条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企业”荣誉的单位,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向辽宁省市政行业协会择优推荐评选各类先进。

第十四条  对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牌,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六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

 

 

   


 

申请单位(章):

填表日期: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本单位自愿申请参加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组织的市政行业优秀企业评选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市政行业优秀企业评选过程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等级


联系人手机


传真号码


企业所有制

形式


企业主要业绩:

企业近三年工程获奖情况(质量、安全)

企业近三年其它奖项情况:


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2020

2021

2022

   

1

市政行业总产值

万元





2

其他产业营业收入

万元





3

企业净资产

万元





4

实现利润

万元





5

上缴税收

万元





6

科研经费投入

万元





7

资产负债率

%





8

人负伤率

%





企业申报意见:                  

 

 

 

                                       ( 企业印章)         

   


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

申报材料内容及顺序

 

1、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申报表(打字,一份)

2、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申报单位主要经营指标统计表(打字,一份)

3、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5、营业执照(扫描件)

6、企业业绩材料(打字,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企业文化建设、职工教育、获奖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7、企业近三年内(2020-2022)所获得工程质量获奖证书或文件获得有关表彰证书或文件(证书为扫描件、文件为复印件,如奖励多可填报主要奖项)

8、企业近三年内(2020-2022)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证明原件必须明确注明“企业三年内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胶装)成册。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政行业企业高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领军人物,促进我市市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是我市市政行业授予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荣誉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获得“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称号的人员,可参加“辽宁省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评选。

第三条  申报者所在企业应是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会员,凡在朝阳市注册、持有营业执照、市政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的市政行业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职等),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

第四条  一个企业一次只能申报一人参评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申报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经营

(二)在本企业连续任正职2年或副职满3年

(三)在职期间,积极进取,善于学习,有较强的开拓、竞争意识和应变能力。所在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企业稳步发展,各项经营指标处于全市行业先进水平。

(四)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职工收入逐年增加且无拖欠工资行为,深受群众拥护。

(五)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能够团结一班人共同工作。

(六)所在企业近三年获得过市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七)所在企业近三年施工中,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事故。

(八)近三年内企业获得过市(区)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项,或新技术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奖项。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企业自愿申报到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第七条  申报人所在企业填写《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申报表》、《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所在单位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第八条  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候选人名单,提请“评委会”评议审定。

第九条  经评委会评议,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经理人员名单,通过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微信群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会公布评选结果。如有申诉者或有意见者,个人以实名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协会反映。

 

第四章  评选纪律

第十条  坚持实事求是申报原则,凡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撤销其称号。

第十一条  参与审核、评审的人员,要坚持秉公评审,严格握评选条件,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行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二条  被评为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的个人,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在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微信群公示。

第十三条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荣誉的个人,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向辽宁省市政行业协会择优推荐评选各类先进。

第十四条  对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的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牌,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

 

 

   

 

 

 

 

 

 

申请单位(章):

填表日期: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本单位自愿申请参加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组织的市政行业业优秀经理评选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优秀企业经理评选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姓名


年龄


学历


2寸相片

单位



单位地址


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所有制形式


任职时间


执业资质及等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人业绩


申报人个人

简历


三年内企业工程获奖情况


申报企业意见(印章)

 

 

         

评审委员会意见(印章)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申报表

申报人签字: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序号项目单位202020212022备    注1市政行业总产值万元    2其他产业营业收入万元    3企业净资产万元    4实现利润万元    5上缴税收万元    6科研经费投入万元    7资产负债率%    8百人负伤率%    企业申报意见:                                                            ( 企业印章)         年  月  日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

申报材料内容及顺序

 

1、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申报表(打字,一份)

2、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经理所在单位主要经营指标统计表(打字,一份)

3、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5、营业执照(扫描件);

6、申报人任职文件(扫描件);

7、申报人业绩材料(打字,1000~1500字);

8、企业近三年内(2020-2022)所获工程质量获奖证书或文件获得有关表彰证书或文件(证书为扫描件,文件为复印件);

9、三年内申报人获得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

10、企业近三年内(2020-2022)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未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

证明原件必须注明“企业年内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胶装)成册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才培养成长的激励机制,提升项目管理人才队伍素质,表彰在项目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项目经理,规范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市市政行业授予企业项目经理的荣誉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获得“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人员,可参加“辽宁省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

第三条  申报者所在企业应是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会员,凡在朝阳市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的市政行业企业项目经理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参评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目前在项目经理岗位工作。

(三)积极进取,善于学习,懂施工会管理,优秀地履行项目经理的责任,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 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三年内获得过市以上优质工程奖,获得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项,或新技术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奖项。

(五)近三年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六)近三年来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死亡事故等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七)近三年来个人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八)坚持绿色施工,注重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企业自愿申报到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第六条  申报人所在企业填写《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第七条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候选人名单,提请“评委会”评议审定。

第八条  经评委会评议,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朝阳市市政行业优秀企业项目经理人员名单,通过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微信群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如有申诉者或有意见者,个人以实名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反映。

 

第四章  表彰

第九条  被评为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人员,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在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微信群公示。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十条  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无误无虚假。凡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十一条  参与审核、评审的人员,要坚持秉公评审,严格掌握评选条件,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行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申请单位(章):

填表日期: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本单位自愿申请参加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组织的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优秀项目经理评选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2寸相片

   


单位地址


建造师级别


企业所有制形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年内获奖工程及业绩情况


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业绩及奖励情况

 


申报企业意见(印章)

 

 

 

         

评审委员会意见(印章)

 

 

 

         

申报人签字: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申报材料内容及顺序

 

1、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打字,一份);

2、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扫描件);

3、业绩材料(打字,1000~1500字);

4、企业聘任申报人为获奖工程项目经理的文件扫描件;

5、承建工程获奖证书及工程合同或竣工备案材料(扫描件);

6、企业近年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未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

7、获优质工程奖的实物照片2张(其中至少1张为工程全景照)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员监督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员素质,表彰在施工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质量员,规范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是我市市政行业授予企业质量员的荣誉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获得“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称号的人员,可参加“辽宁省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的评选。

第三条  申报者所在企业应是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会员,凡在朝阳市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的市政行业企业质量员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参评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政策、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全面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质量保证措施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

()持有市政行业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在本企业专职

质量员岗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积极提出工程质

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及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的措施建议,在确

保所在项目工程质量和预防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三年内获得过市以上优质工程奖或优质结构工程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项,或新技术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奖项所在工程近三年内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

(五)近三年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近三年来个人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坚持绿色施工,注重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企业自愿申报到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第六条  申报人所在企业填写《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申报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第七条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候选人名单,提请“评委会”评议审定。

第八条  经评委会评议,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人员名单,通过朝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微信群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如有申诉者或有意见者,个人以实名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反映。

 

第四章  表彰

第九条  被评为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的人员,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在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微信群公示。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十条  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无误无虚假。凡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十一条  参与审核、评审的人员,要坚持秉公办事,严格掌握评选条件,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行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

 

 

 

   

 

 

 

 

 

 

申请单位(章):

填表日期: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本单位自愿申请参加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组织的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评选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优秀质量员评选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申报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2寸相片

   


单位地址


企业所有制形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年内获奖工程及业绩情况


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简历、业绩及奖励情况

 


申报企业意见(印章)

 

 

 

         

评审委员会意见(印章)

 

 

 

         

申报人签字: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

申报材料内容及顺序

 

1、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质量员申报表(打字,一份);

2、市政行业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业绩材料(打字,1000~1500字);

4、企业聘任申报人为获奖工程质量员的文件扫描件

5、本人获得的其他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6、承建工程获奖证书及工程合同或竣工备案材料(扫描件);

7、企业近年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未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

8、获优质工程奖的实物照片2张(其中至少1张为工程全景照)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员监督管理水平,提升安全员素质,表彰在施工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安全员,规范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是我市市政行业授予企业安全员的荣誉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获得“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称号的人员,可参加“辽宁省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的评选。

第三条  申报者所在企业应是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会员,凡在朝阳市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的市政行业企业安全员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参评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 持有市政公用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市政行业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在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本企业专职安全员岗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爱岗敬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全面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安全保证措施。

()积极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

况进行督促检查主动检查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

改进意见,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四)积极推动项目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督促执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工作

(五)近三年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

()近三年来个人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企业自愿申报到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第六条  申报人所在企业填写《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申报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第七条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候选人名单,提请“评委会”评议审定。

第八条  经评委会评议,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人员名单,通过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微信群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如有申诉者或有意见者,个人以实名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反映。

 

第四章  表彰

第九条  被评为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的人员,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在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微信群公示。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十条  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无误,无虚假。凡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十一条  参与审核、评审的人员,要坚持秉公办事,严格掌握评选条件,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行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

 

 

 

   

 

 

 

 

 

 

申请单位(章):

填表日期:                      

 

 

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本单位自愿申请参加朝阳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组织的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评选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优秀安全员评选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申报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2寸相片

   


单位地址


企业所有制形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年内获奖工程及业绩情况


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简历、业绩及奖励情况

 


申报企业意见(印章)

 

 

 

         

评审委员会意见(印章)

 

 

 

         

申报人签字:

 

 

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

申报材料内容及顺序

 

1、朝阳市市政行业企业优秀安全员申报表(打字,一份);

2、市政公用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市政行业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业绩材料(打字,1000~1500字);

4、企业聘任申报人为获奖工程安全员的文件扫描件

5、本人获得的其他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6、承建工程获奖证书及工程合同或竣工备案材料(扫描件);

7、企业近年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因工程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

8、获优质工程奖的实物照片2张(其中至少1张为工程全景照)